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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社会保险应在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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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我们建议,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模板的相关知识,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考虑慎重,提前做好其他准备,最好已经确定好下家工作单位,以免出现空窗期。大家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ask.com小编继续沟通交流。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2、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7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1、员工医疗费2、员工生活困难补助是指生活困难员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包括公务或非劳动者受伤、残疾所需的生活补助3、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补助金包括员工浴室、理发室、洗衣室、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与收入相抵的差额补助金、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金和支付给员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指上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贴、住院伙食费等福利费开支。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支出1、退休职工的支出2、退休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请病假、产假、探亲假期间领取补助金5、职工学习费6、职工伙食补助金(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金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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