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住宅预售也称为商社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约定,购房者交付预付款和预付款,将来一定日有现在住宅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实质上是房屋期货买卖...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并在未来一定日期内拥有现有房屋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上述,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1.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2.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您说的应当是预购房合同,出卖人通过认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建议您携带合同以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经仔细审核合同中是“定金”,还是“订金”,结合合同上下文来确定是否可以退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47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