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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其法律关系为“人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为“人事争议”而非“劳动争议”。 国家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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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被辞退,都有明确规定。事业编的工作岗位大多是不会被辞退,它是非常稳定,除非有犯下巨大的错误不然是不可能会丢失掉自己的“铁饭碗”。比如说在工作的时候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个工作日的话,就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将被辞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以上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的,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的人事关系终止。
1、有无编制都得签劳动合同 2、国家自2002年起,在事业单位中推行聘用制度,并要求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规定应与其工作人员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3、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一、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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