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
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包括: 1、出租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出租人的地位; 2、房屋转让的,新的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 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至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包括: 1、出租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出租人的地位; 2、房屋转让的,新的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 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581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