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买断工龄再就业怎么算,有什么相关的计算标准

2022-07-26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179号)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青劳社厅发[20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破产企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同意你厅意见,即其原在国有企业的工龄及再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在重新就业后的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计算为新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及促进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01]94号) 对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再就业连续计算工龄给出了专门的描述:下岗职工分流到本企业自办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的,原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发给经济补偿金;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职工在原企业的工作时间与到新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连续计算,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不短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部分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聘用后工龄计算和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03〕82号 对于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再就业连续计算工龄给出了专门的描述:国有企事业单位失业职工与国有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中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国有企业破产后一次性发给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聘用后,其在原单位已确定的工作时间和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被劳动教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工资待遇比照录、聘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