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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2014年第61号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其中有以下规定:第二十二条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
一、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二、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三、政府主导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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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就是政府征用土地后的相应补偿政策,各地情况不一,标准不一。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法律知识为您做的相关介绍。一般在国家为了能够集中使用土地进行基础建设时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就此收回行为向土地的承受方进行相关土地出让金返还。
一是对开发企业为政府建造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而取得土地金返还款的处理意见。 有的认为应该视同销售处理,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有的则认为,开发企业建造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是无偿赠送给政府部门的,与土地出让金返还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不应征收营业税。 二是对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工程的处理意见。 有的认为对开发企业应视同建筑总承包人,征收建筑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而有的则认为,开发企业已将“七通一平”的基础设施工程分别承包给相关专业部门或专业施工队伍,所以对开发企业不应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三是对一些外来的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直接汇入集团总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的,是否计入开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出现了不同的意见。 四是对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处理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开发企业为政府建造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除视同销售收入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外,对其他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实质是政府给予企业土地价款的优惠折让,所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既然将开发企业土地出让金返还款作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处理,那么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也应按收入处理,就不应抵减开发成本、费用。此外,对于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汇入集团总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的开发企业,由于未实际收到财政的返还款,所以此项收入既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也不能抵减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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