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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的,如果员工被辞退,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按照公司法和企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最高标准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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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会被视为是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员工主动离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被收购,您的劳动合同关系将由新公司继承,工龄也是连续计算的,新公司如果要买断工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并不影响您的权益。如果公司倒闭,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相应补偿。您如果想现在跟其他员工一样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只能跟公司协商解决。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员工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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