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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
1,若公司被收购,员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工龄也应连续计算。 2,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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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不是公司想怎么做都可以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性裁员只有四类1.企业转产2.情势变更3.经营困难4.破产整顿。而且如果人数超过20或超过企业人数的1/10,必须在裁员前与工会协商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即你说的赔偿。按照法律规定,每工作1年折抵一个月本人工资,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本人工资计算补偿金。最长补偿12个月本人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您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会被视为是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员工主动离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被收购,您的劳动合同关系将由新公司继承,工龄也是连续计算的,新公司如果要买断工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并不影响您的权益。如果公司倒闭,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相应补偿。您如果想现在跟其他员工一样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只能跟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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