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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与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明确的,应该跟单位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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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元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变更以原已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
处理方法是: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3、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应当写明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长等条款。如果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明确的,劳动者应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并且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进行改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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