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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明确的,应该跟单位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劳动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与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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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本案中,虽然之前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具体工作地点,但您目前实际工作地点在深圳,双方其实都是认可的,但是如果需要更换工作地点,应当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故需要用人单位与您协商,如果您不同意,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您从2012年5月上班至今已经两年零七个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一旦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再次,您可以要求结算12月工资包括提成,这些都没有问题。关于提起劳动仲裁地点,您可以在深圳劳动仲裁委提起。最后,提醒您一定不要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让用人单位提出并下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您准备好以下资料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1、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表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者离职单;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权益,胜诉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合同条款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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