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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不是很紧急的病,应当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合同.但确实因病不能上班,职工有申请休假治疗的权利.享有一定的医疗期,在解除合同这前可休假...
领导的做法违法。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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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员工因为自己疾病本人辞职回家的话,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只要结清员工工资即可。如果是单位因为员工自身疾病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建议不要自己辞职。如果用人单位让你自己辞职或者制作书面材料上面写明你因个人原因辞职,你不能签字,否则赔偿金、失业金、补偿金全部都得不到。 二、你现在生病了,更需要有单位来报销相应的医疗费,并且你依法享有相应的医疗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有四种途径处理: 1、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委托当地劳动方面的律师代为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能能要求单位提供一些补偿。我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确认,比较重要, 第一,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第二、该职工是做什么的? 第三、导致生病的原因是自己的身体原因呢还是与工作有关? 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到我的判断,现在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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