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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二、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和变更。只有在双方协议...
如果公司抬头变更是因为原公司注销后,重新成立新公司的,则需要重新签合同,其他情况可以重新签,也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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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抬头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单位不需要赔偿或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十四十四十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限制用什么纸张,有没有公司抬头都可以,这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劳动合同抬头必须由双方签字或盖章方可生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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