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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
作为消费者您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购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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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的说法不合理,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书帮你办理好房产证.商品房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对于超过3%的部分不用付费。二、承诺书有法律效力。
比如赵女士买了一套开发商承诺属于某中学的学区房,买房后发现该房产不在该中学的学区,但开发商的广告没有写入合同。这种情况能维权吗?本案中,开发商之前做出的学区房承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根据开发商的广告描述、房屋价格、广告对价格是否有重大影响等一系列情况综合判断。举证这个问题往往很难。所以这个问题很难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载入,说明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享有所有权。如果没有所有权,那开发商售卖房产就没有权利基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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