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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是立即、一次性结算。实际操作中,...
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有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日期发放,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工资必须在公司和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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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有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日期发放,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工资必须在公司和与劳动者约定的日子进行支付。如遇假期,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离职后在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没有发放工资的,就是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可以按照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也可以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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