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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主要有(1)申请与受理;(...
划拨土地买卖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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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如何转为出让土地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3、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国有计划土地买卖需要转让金。土地转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者收取的土地转让金的全额(指土地转让的交易总额),或者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的继续土地转让金,或者通过行政计划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租赁、抵押、价格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充的土地转让金。因此,国有土地买卖需要转让金。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不能进行转让。 在转让房屋时,首先应该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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