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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1995]236号)规定第二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
职工患有职业病或者医疗期间的其他疾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职工。用人单位非法解雇职工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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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可知,有病单位能辞退吗这个是不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因病或非劳动者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使用者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成立时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无法达成合同内容。劳动法第26条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本人(1)使用者生病或非因工作受伤,医疗期满后,即使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使用者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29条使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者不得根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作受伤而丧失劳动力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可以与你解除合同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但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公司的两种方案都不合法。根据规定,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建议你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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