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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风险的防范方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把好入口关。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用工部门责任制度。...
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的做法: 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该职工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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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2、工伤赔付的法律风险。
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应该确定其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否则,若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职工在没有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又为另一单位劳动,此时,由于他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尚存,因此他与这一用人单位建立的只能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则由民法调整。而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尽管是该用人单位提出要辞退他,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给予他经济补偿。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的做法: 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该职工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2、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 3、劳动者申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体检书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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