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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方面没有违约金这个词。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
1、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法培训服务期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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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赔偿。即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两个月工资的赔偿。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十年,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支付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则应当支付二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这样规定不合法,如“1)试用期间,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有意外由其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就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条款。建议可以选择该款,因其违法,即使你选择了该条款,实际上也不受该条款的约束。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该公司纠正该违法条款。但这样做,未必对你们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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