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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
根据第229条第1款规定,在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执行人员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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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买房子不仅要交房款,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也要缴纳各种各样的手续费和税务。然而,从2015年起,在青岛购买唯一住房可以减免契税。具体减免契税的政策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青岛唯一住房减免契税2015年6月10日起,在山东青岛市南、市北区购房,买方缴税时需核实其全国范围的房产。缴纳契税时不仅要提供住房情况证明,还要再填一张保证书,保证全国范围内没有其他房产。如果其他省市有房产则不能享受减免契税和个税的政策。减免契税要“诚信保证”“缴纳契税确实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原来是查询完青岛的住房情况以后,到地税去办理时直接提交相关材料,从6月10日起,不管买方的减免契税、还是卖方的免个人所得税,都多加了一项内容就是多写一个保证书。”保证书的正式名称为“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保证书要求填写购房者将要购买的住房位置,以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个人信息及拥有住房套数。保证书上还有一份“本人声明”:该住房属于本人及家庭的唯一住房,本人保证本保证书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说法首套房认定标准无变化“首套房契税要享受减免的话,必须是家庭为全国范围内的唯一住房,但目前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如果外地有房青岛是查不到的,这张保证书只是对现有政策的强化。”按照现行政策,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征收契税。但由于目前全国不动产信息尚未联网,目前是否减税的标准为购房者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核查范围为本市。“因为现在全国没有联网,所以没法去核实,但是这个保证书里面有一条,如果说后期被查到不属实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朱锦华告诉记者。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实现全国联网的日程表并未临近,所以暂时不会抑制成交,不会给当下火热的二手房市场带来大的影响。购房减免契税优惠政策购房人房产登记时涉及契税和印花税,其中印花税按照房产证每件5元缴纳。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税率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字2015年6月起开始试点,至今已向全市进行推行青岛唯一住房减免契税,免契税先填保证书,不要忘记哦!
家庭唯一居住用房,法院可以依法查封,防止其转移财产,但法院不能强制拍卖,要保留被执行人的居住需求。不过,如果涉案房屋是抵押标的的,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处理。
唯一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这一说法,其实是对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误读,当然这与人民法院在执行唯一住房时所持的保守谨慎态度也大有关系。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在民事执行中,此种“必需”被限定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范围内,一旦超出需求,人民法院就可以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予以执行。为避免误解,《查封规定》第7条明确指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1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可见,对已经设定抵押的“唯一住房”,只要与执行标的产生牵连关系,不论是否“必需”都不享有执行豁免权,被执行人想以“唯一住房”作为尚方宝剑来规避执行行为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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