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建筑活动中,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单位违法将工程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未经工商登记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者个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第一条规定,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或者低于最低工资支付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向社会公布。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领取。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金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至少保存两年。工资支付台账应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付工资项目及金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及金额、实际工资金额、银行工资凭证或劳动者签名等。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自己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应当在工资清单中列出相应的工资;未列出且无法证明已支付的,视为未支付相应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市政府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当年度市政府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书面告知本单位员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55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