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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经济补偿,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
可以根据当初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给付工资,否则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XXA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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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周六日休息。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可以安排加班,但必须支付加班费,故你公司安排每周休息一天,符合法律规定,但应当向你支付加班费,周六日加班费标准为日工资的2倍。如果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安排加班时间超过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责令改正。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的!您可以看看自己是否属于条件申请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之后是要给与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那么什么是经济补偿金呢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不用支付的情形有什么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面文章中的详细内容。一、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二、支付条件1、应支付情形(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注意事项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3、不应支付情形(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是起计算。也就是说,您在办理离职后申请仲裁是没有问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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