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在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内)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amp;q ot;工资的双倍amp;q...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只要要求11个月的,2011年8月23入职,现在可以要求的是:2011年11月开始的至2012年8月23日的双倍工资,合计:9个月的双倍。 二、裁决补交社会保险是合理请求,但是仲裁无法裁决,这个的要去劳动监察投诉处理才行。 三、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3个月是合理的。 四、裁决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是合理的。
很高兴回答您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这一问题,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按双倍工资计算,最长计算到第十二个月,也就是有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以上是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么算的回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7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