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
超过仲裁时效,无时效中断或者中止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且,如果仲裁时效期间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仲裁时效中止或中断,这样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或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可能不超过仲裁时效,仍然可以申请仲裁。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就只能起诉了,你可以先到仲裁中心申请仲裁,仲裁中心会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凭决定、通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