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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
国家规定正常的上班时间是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如果超过了就算加班。 对于一周加班时间最多是多少,国家没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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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两班制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的相关回复如上。
我朋友和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是注明了属于不定时的工作制,白天安排的工作,较晚下班是正常的,我们可以理解,但我们想不明白的是,又在这个基础上安排固定的值班,且上班比别的工种都要早半个钟,这个怎能不算加班呢既然是不定时工作制,公司却没有说没事做了,就可以比别的工种的员工早下班,说心理话,司机这个工作很辛苦,虽说有时出车较晚,但到第二天凌晨一两点回来的时候也有,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没说算是加班.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小时上限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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