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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的房屋能否进行抵押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继...
如果租赁有相关约定,应按合同约定赔偿。无法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在履行期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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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各银行的规定,很多银行都不接受个人办理房屋二次抵押业务。因此,如果按揭房的所有贷款都还清了,借款人才有可能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如果申请者打算个人办理按揭房产抵押贷款事宜,那么比较合理的方法是找到资金比较充裕的亲友,凑足剩余房贷的钱,然后拿去银行将房产的剩余贷款还完,并对房产完成解抵押。然后再将已经解抵押的房产抵押给银行,将抵押房产获得的贷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换给借钱给自己的亲友,一部分就可以用于自由支配了。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一、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条件: 1.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年龄在18-65周岁,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授薪人群(如不满六个月,但本单位工作内容与上一单位相同,可累加上一单位的工作期限)及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经营人群。 2.抵押房产权利人中无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无大于70岁(含70岁)的成年人。 3.房产若是二次抵押,房屋的抵押第一权利人必须是银行。 4.借款人需要有一套或一套以上名下所有权住房(至少一套是本市所有权房)。
一、抵押人能否出租抵押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抵押不破租赁。《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又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设立抵押权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于抵押权在先,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从上述规定来看,《担保法》并未禁止抵押物出租,根据法不禁止即为权利的民事不成文规则,抵押人能出租抵押房屋。二、出租抵押房屋应当注意什么虽然抵押房屋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必须要注意以下事项: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此,出租抵押房屋时,出租人必须要书面告知承租人房屋已经抵押,否则就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于承租人来说,一旦知道房屋已经抵押还要继续租赁的,那就不能向出租人主张因抵押造成的损失。
这要视房屋租入的用途来分析: 一般纳税人所取得的专用发票并不是都可以抵扣的,用于按规定列举的不得抵扣的情形的,不可以抵扣,否则可以抵扣。比如: 租入的门面是专门经营销售农药、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可以抵扣但同时兼营工具、渔具等应税货物的,则可以抵扣。 租入的住房用于职工住宿、娱乐的不可以抵扣,但用作仓库、办公场所的可以抵扣。 租入的厂房用于专门生产免税产品、简易计算方法项目的不可以抵扣,但兼营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 房屋租赁发票不可以做增值税进项抵扣。 按现行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计征营业税的发票可以计提进项税额的只有运输业发票。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成本是不含税的完全成本,如果没有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成本肯定要高。 有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进项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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