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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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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的防范: 1.要树立先合同、后用工的劳资观念。 2.要严格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4.要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内部机制。 发生劳动争议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劳务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的区别在于: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务纠纷是基于劳务关系,劳动纠纷是基于劳动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 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劳务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的区别在于: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务纠纷是基于劳务关系,劳动纠纷是基于劳动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典进行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 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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