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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到场的。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
现《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上有明确规定,房屋涉及继承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公证,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相关的继承材料,就可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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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继承房子不需要公证是真的,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
如果仍然愿意进行公证的话,其公证费也有所下调。按照以前的规定,涉及到财产继承、赠与等事项的公证费是按接受益额的2%进行收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继承财产的数额也提高了很多,如果再按2%的统一标准进行收取显得不太合理。因此后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要求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大背景之下,很多地区的财产继承、赠与等事项的公证费已经进行了下调,实行阶梯制度的收费标准。 虽然现在不动产继承不再强制公证,但根据一些房产继承诉讼案例来看,房产继承过程中子女之间最容易发生纠纷。对此,事先进行公证有助于避免后期很多纠纷的出现,它能够证明老人是无疑问、无纠纷、出于自愿将房产留给某个继承人或者是出于自愿进行继承份额划分的。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除《司法部、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即公证环节不再强制。因此,如果继承并获得遗产申请登记,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1、首先要提交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原件)、身份证、户籍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遗赠人与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必须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的事务所,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的人的证明书上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让继承人可以参照上述资料提供6、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房地产权的资料证明书等。受理登记前应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继承材料检查。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房地产登记书,确认所有继承人的信息后,登记该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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