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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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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2010年3月进入该公司,该公司最迟应于2010年4月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该公司自2010年6月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这一点,你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月、5月、6月),另外,公司现在因用工成本高而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你工作已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所以赔偿为一个月的,且要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赔偿标准时按照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如果低于合同约定,应按合同约定金额补足。
劳动合同法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在08年2月1日前必需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如不签定将会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我如劳动关系在2月1号前还没有跟单位解除,在2月1号后解除劳动关系,我就应该得到20个月双倍赔偿,我接受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也要给我10个月双倍工资赔偿,我接受签定一年的合同,单位就应该赔偿我18个月双倍工资,我这样理解劳动合同法的含意是否正确,请大家指正!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肯定不合法,对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由于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之后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年初到现在的五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单位应向你支付半个月的工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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