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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可以不再向周某支付赠与款项。理由:根椐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在赠与合同订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可以。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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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一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撤销不了,对合同进行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期望我的回答让您满意。
1、赠与经过公证后就不能撤销了,依据为《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除非有下列情形,否则赠与人不能经过哦公证的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四)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上述依据为合同法第192、1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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