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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房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二、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镇政府初审; 四、镇政府公布初审意见; 五、县级机关审批; 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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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住房程序:1、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当向当地乡镇政府规划办公室报告,并办理《规划许可证》。2、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1。提供身份证和户籍簿复印件(原件核对);2、向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批准后,分别报乡镇土地所和规划办公室,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施工。其中:在原宅基地建房的,由组长签字。新开基础设施房屋的,由组长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签字(或按指纹或盖章),并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为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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