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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有什么内容?

2022-09-11
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入户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并通过拍摄等方式取得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被征收入应当配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入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因被征收入的原因不能对被征收房屋入户进行实地查勘或者被征收入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鉴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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