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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手册是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形式存在,所以不能用来对比效力的,从法律来说,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但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是违法...
(1)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带着证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徼纳社会保险,自发生之日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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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劳动合同与员工手册,这二份文件的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构成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合同、协议,既然是合同,那么必然是合同各方协商而订立,至少表面上劳动合同也是双方协商订立,而不是公司单方面制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与单位发生事实劳务雇佣关系的,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员工手册对该员工就是有效的。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员工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员工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外包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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