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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满足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则应当向单位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以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根...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建议委托律师帮忙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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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一直在这家单位上班,时间有10年。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你交医保社保,该单位的做法已经违规,因为只要单位一旦雇佣员工,就需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将以前拖欠你的社保一并补齐,并支付你10个月工龄工资(按工龄算,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注意收集证据,考勤表、工作服、饭卡、经手的票据、胸签胸牌、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1、可以选择不用告单位,凭劳动法和社保法条款跟单位论理要求补缴就行了。2、若单位不讲理,建议搜集齐你在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或当地总工会投诉,胜率非常大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江西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赣劳关[1997]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三、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安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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