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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
公司加班不去不算旷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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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是否有劳动合同,是否到期,是否涉及违法解除或者被迫解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如果真的不想干了你就到劳动仲裁部门告公司强行加班不给加班费,不管用工单位给不给加班费,每个月只能加班36小时超过36小时就是违法的,没和公司签合同不要紧,保留好与公司有关的东西当证据,比如工服什么的,在找单位同事给你作证,公司肯定得赔给你加班费的,证据是关键。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方面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可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至于违反哪些规章制度,要视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的内容而定。 至于工伤职工,要视其工伤级别而定,6级以上的工伤职工,公司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7级以下的工伤职工,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是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3天不上班原则上不能视为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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