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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流产假和医疗期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的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具体各省,...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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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对于患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且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医疗待遇。流产假和医疗期不能混为一谈。 而产假待遇是国家赋予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的一种权利,公司不能把它等同于病假待遇。根据国家有关女工生育待遇规定,产假期满,女工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生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处理。由此可见,女职工按规定应该享受的产假不能按病假处理,不能作为医疗期计算。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陪产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难产10天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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