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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可以扣当月工资的20%,没有证据或者超过20%的,都是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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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者过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能一次性扣完,只能每次扣工资的20%,否则属于违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签合同,您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最长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签了合同,那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拖延支付,还可以主张拖欠数额25%的补偿金。如果签订了合同,但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低于口头承诺,您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实际工资为25000元。
工资部分——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没有法定理由,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且应按时发放;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2010.11.20),应一次性结清; 公司的款项——这种做法应视为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但金额不大,且已经及时还回,危害结果已经消除,情节也并不严重; 工资与公司款项,二者并不能简单的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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