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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是合法的,但应当提前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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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不签,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您未签其绩效考核整改书而单方辞退您,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绩效属于工资组成部分,扣除需要有合法依据与理由,不得违法扣除。2.劳动者有自由选择去留的权利,单位不得阻止,但是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5.如果扣除部分超过合法范围,那么你可以主张支付差额
按照你说的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出于激励机制确实因你绩效不如他人,而调动你的职务,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调整心态,拼搏再上。另一种是有人整你,这种情况可以选择不干。如果用工单位存在不给你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过错,你自己辞职也能得到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在履行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无过错,你自己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应当给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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