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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岗减薪合法吗...................合同没有约定,不合法。。。。。...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且未与员工协商发生裁员减薪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员工工资无故被扣找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若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当地的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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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2在没有依法协商之前,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企业与职工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执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职工发经济补偿金。 3若企业不发给赔偿金也不按原来的工资标准执行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1、都不合法。2、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收益不好时能够调整员工薪水,但是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准则。克扣薪水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借口扣减劳动者应得薪水。不包括以下减发薪水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限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限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准许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限定的; (4)公司薪水总额与经济收益相联系,经济收益下浮时,薪水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薪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薪水等。根据劳动部《对〈薪水支付暂行限定〉有关问题的增加限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借口扣减劳动者应得薪水(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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