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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病假是有医疗期限制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是要复岗工作的,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年度支付额为0-10万元。 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 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投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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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患病时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应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由单位支付其病假工资。另外,《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也明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并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员工病假医疗期工资待遇计算如下: 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限的长短有法定标准。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取决于工人的病情。2、医疗期间是法律对工人的特殊保护,病假多属于雇主雇佣管理的范畴。实践中,使用者要求病假员工提供证明书,经企业行政审查批准。如果员工因病向企业请假,必须遵守使用者的规章制度。否则,有可能因违法公司的制度而被解雇。但是,医疗期间不同,在医疗期间,除非员工严重违反纪律,否则使用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雇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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