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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交付使用后由购房者承担,购房者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房屋破损,消失的风险...
地震火灾等原因使得房屋发生损毁的,如果该房屋未曾交付给购房人的,由开发商对其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已经交房了,则其损失责任由购房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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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通气、通水、输电线路等,都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作为出租人,应当明确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属设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有义务进行完善和维修,尽物权人职责,如果出租人没有尽到安全修缮的义务,因输电线路老化而引起火灾,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或承租人自身存在过错。 值得提醒大家的是,在出租或租住房屋时,双方对于涉及租赁的事项要约定清楚,作为房屋承租人,在使用时也要经常注意房屋的情况,发现房屋部件存在安全隐患时,一定要及时和房屋出租人沟通,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消防鉴定只能证明起火原因,不能区分赔偿责任。
水灾导致车辆损失车辆折旧费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承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也是可以的。车损险的保障对象是车辆,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如果驾驶人在涉水行驶时车辆熄火,但是驾驶员强行二次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火灾扑灭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调查。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清理、破坏火灾现场。对于重特大火灾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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