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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可认定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
商品房广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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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的全部内容。商品房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是没有条件的,如果是安置房的话,其条件往往为五年后才可进行变更。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所谓商品房虚假广告是指为某种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的含有不真实的内容,或对广告的主要事实表述不完整,欺骗和误导公众的广告。最常见的商品房虚假广告,其用语一般有如下几种:最低价、均价、分钟、公里、毗邻、园林、景观、绿化率、回报率、超额认购、送豪华装修、送天台、送物业管理费等,另外如样板间、沙盘也是组成虚假广告的部分内容。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而房地产行业又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了尽快收回报资、减少财务成本,几乎所有的房地产企业都力推期房销售。为了配合这种预售行为,并适应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开发商往往在项目动工建设之初,便着手对外进行项目包装、宣传推介。随着房地产项目的最终建成和交付使用,商品房实况可能与广告宣传不符或开发商不能兑现广告中所作的承诺事项,最终导致与购房客户的纠纷。目前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1)消息虚假;即广告宣传的产品或服务的信息本身是不存在的。(2)品质虚假;即广告宣传的产品或服务达不到广告中所宣传的质量或技术标准。(3)功能虚假;即广告宣传的产品或者服务并没有广告中所宣传的功能或服务内容。(4)价格虚假;即公众购买产品或者服务所支付的货币与广告中所宣传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不符。(5)证明虚假;即广告中宣传有关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的认证、获奖证书、统计数据或者专业人士的言论是虚假的。
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其所开发的商品房,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采用不真实的、甚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来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开发的商品房的商业广告。商品房销售广告是一种广义上的广告,包括媒体广告、招贴广告、售楼书、开发商在现场制作的广告牌以及通过样板房来进行的销售宣传。其中媒体广告包括纸质媒体,如报刊杂志等主要以文字或图像形式发布的印刷广告;包括广播电视媒体,如广播台、电视台以视听音像形式发布的广告;还包括网络媒体。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走进千家万户,通过网络媒体来对商品进行宣传受到越来越多的开发商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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