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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搜索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员工辞退制度具体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可以将其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属于辞职就不能请求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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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聘员工: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满六个月的,付半个月赔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需付一个月赔偿金,依此类推,最多不超过12个月(在试用期内解聘的,公司不用付任何赔偿金) 工资及赔偿金发放:如果公司发放工资是发放到银行卡里,则需在指定日期前打到账户里;如果公司是以现金方式结算工资,则需约定发放工资的日期。没有要求说必须当日结清。
员工应在公司工作中态度不认真,屡犯公司规章制度,很少能完成每日工作量,给公司其他员工及所在部门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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