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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要求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并且更改吗

2022-03-03
工作岗位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整,依法应当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变更合同。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劳动者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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