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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开发商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在购房时开发商有权代为收取该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8%比例的维修基金,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收取。之后...
维修基金和契税可以由开发商代收办理缴纳手续。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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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业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如果各项手续齐全,具备交房条件,交房后即可进入办证程序,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卖方应按相关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买房应按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持有关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手续,即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从交房开始至后90天内,是合同约定的办证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可以由开发商代收房屋维修基金,在购房时开发商有权代为收取该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8%比例的维修基金,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的政策规定收取。之后开发商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产行政部门代管。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专项维修基金发票遗失,也能够正常解决房屋证。 1、可否交纳维修基金,不会影响解决房屋证。 2、房屋维修基金是物业公司代收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事项,不是解决房屋证的必要资料,没交房屋维修基金也能够解决房屋证的。 3、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连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本管理办法》1限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交纳的,属全体业主共有所有。通常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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