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1、具有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 2、转让人依约交付股权;受让人依约支付价款; 3、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质押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押权合同生效前质押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
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出质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质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禁止性规定; 4、动产质押物移交质押权人占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如下: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