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诉讼:(1)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伤亡或者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2)雇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3人以上的情况(3)强制、欺诈等手段雇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危重劳动的情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第四十七条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可并处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岁、与职场和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和个人劳动的少年儿童。客观方面。客观地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体力劳动、高空、井下作业、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劳动行政法规,这是本罪构成的前提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1)雇佣童工从事超强体力劳动,是指禁止童工从事国家体力劳动强度等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雇佣童工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是指禁止童工从事国家高空作业等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和矿山井下作业。(3)雇佣童工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工作,具体指导童工在具有爆炸性能、引起爆炸的各种爆炸性、杀伤物质的环境下工作,指导童工在具有各种容易燃烧的化学品、液剂的环境下工作,指导童工在具有放射性能的化学元素和其他物质的环境下工作,这种物质对人体和家畜造成严重损害的童工在具有致死毒性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的环境下工作。行为人只要具有雇用童工从事上述三种形式的危重劳动中的一种即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按照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名童工、多次非法雇佣童工、长期非法雇佣童工从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劳动,也是指从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劳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未满16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犯此罪,只追究直接负责人(包括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