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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妇女怀孕、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期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妇女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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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修正案》有关规定,国家规定的假更改变化如下: 1、取消晚育假期。凡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休婚假3天。 2、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3、取节育环:休息1天4、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2016年取消了晚育假期、假期,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虽然各省份的标准都不同,但大多数省份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还明确规定配偶的。
延长生育假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各省《计划与人口生育条例》在基本产假的基础上,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职工延长产假。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期,由于各省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应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执行。但有一点你得有思想准备,按照政策,生育延长假只有在2016年元旦以后生育的产妇才可享受此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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