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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购买社会保险后遭受工伤,公司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社会保险基金也会承担相应部分。若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可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赔偿包...
如果雇主没有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险的义务,员工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1. 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通过理性的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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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小部分由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职工工伤,但是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其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复发"是指职业活动中受到的伤害所引起的后遗症再次发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经过认定确需治疗的劳动者可以享有该法规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所规定的相应工伤权益。特别是,对于已经办理退养手续但仍遭受工伤复发的劳动者,他们应得的工伤医疗福利将得到持续保留。同时,为了满足这些人的生活需求,他们可以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配置假肢、整形器以及假眼睛、假牙齿和轮椅等辅助器具。这些辅助器具的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会全权负责。
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就是未买工伤保险员工受工伤的解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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