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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意对劳动者任意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法律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
有类似规定。但是不是扣工资,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无权克扣工资,应当叫“赔偿经济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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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1、首先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2、只有在劳动者因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要求赔偿并扣工资; 3、随便克扣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1、任意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12021;2、
干活不到一年扣工资违法。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法规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干活不到一年,扣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即使用人单位有规定的,也违反公平原则,违法无效。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三、《规定》第15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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