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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
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缴纳部分房款,另有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离婚时,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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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的财产,一般就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因为并非是夫妻共有,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就不能主张分割对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时,一方面需要对夫妻共有财产作出分割,而在此之前往往还需要先用共有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
目前法院不会分割房屋,不会判决房屋归属,因为无房产证,房屋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就此问题拟定协议将情况明确说明,并签字确认。但是律师提示,虽然可以签订协议,但是我国对于房产的权属确认采用的是登记主义,就是说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法律就认可谁为房屋的权利人。如果存在异议需要通过诉讼途径对权属进行重新的确认。因此这种做法对于出资人来讲风险还是较大的。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上涨实践中类似案件屡见不鲜,律师在此作一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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